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4年第2号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,明确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在退税过程中,可能有很多同学由于不太了解退税的政策和可以退税的项目,导致少退许多钱,也有同学结算下来发现自己还需要补钱,比较疑惑。
早在2024年2月21日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已经开通,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,可自2月21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,3月21日至6月30日,纳税人无需预约,可以随时办理。那么与23年相比,此次2024年第2号公告主要有哪些变化呢?
1.延长了汇算清缴代办确认时间。在第六条“办理方式”部分,对纳税人有代办需求的,不再要求其必须在4月30日前与单位确认委托关系,为纳税人、单位办理汇算留足更加充分的时间。
2.申请信息及资料留存有变化。在第八条“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”部分,依据2023年第25号《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的相关规定,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期至2027年底。本着便利纳税人操作的原则,2号公告明确了多次股权激励合并申报的方式、时间和地点。
3.明确汇算文书送达的规定。在第十条“退(补)税”部分中对于纳税人申请办理补税部分中,明确了汇算有关文书送达的规定,对于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,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,税务机关可以按照“首违不罚”原则免予处罚。
2024年第2号公告还新推出了三项便利化举措:
1.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。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,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,提供优先退税服务,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。
2.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。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、个人养老金数据,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、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,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。
其实如何多退税?主要看专项扣除,年轻人要租房,中年人要教育孩子,赡养老人,偿还房贷。2023年度可享受个税税前扣除有哪些?
1. 减除费用6万元,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。
2.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: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。2023年,为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,国务院发布通知,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。自2023年1月1日起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;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,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3.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、商业健康保险、个人养老金及其他扣除;以及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。
可以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吗?
对于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汇算:
1.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
2.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
3.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
4.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实务中可能有很多小伙伴不把汇算清缴当一回事,或者认为不办理就可以逃避补税。
这种想法是错误的,2024年第2号公告也加强了对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纳税人的监管提醒:“对于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,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,一经发现,税务机关将依法通过手机个税APP、网站等电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,责令其限期改正,并依法加收滞纳金,在其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中予以标注。”《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》也指出,要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,对于情节严重、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,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,依法对外公示,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。
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及其他退税的纳税人,如果存在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怎么办?
2024年第2号公告“第十条”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,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,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、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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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税汇缴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,对于其中涉及的一些变化和核心要点大家还是要清楚了解。个税汇缴时,纳税人一定要严守税法规定,如实进行申报,该补缴的要依法补缴。切勿轻信网上各类“省税秘笈”,不要在社交网络平台随意传播非官方信息,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,做诚实守信的纳税人。